鄭南榕(1947年9 月12日-1989年4 月7日),台灣的政治評論家、政論雜誌出版者、政治異議人士。為抗議國民黨政府對言論自由以及臺灣獨立的箝制,於43歲自焚而 死,被民進黨人士尊稱為「臺灣建國烈士」。
生平簡介
祖籍福建福州,父福州人,母基隆人,1947年二二八事件爆發那年出生於臺北市,後遷居宜蘭。
曾就讀成功大學工程系一年、輔仁大學哲學系一年,最後在1968年轉 入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就讀,但因堅持不修國父思想課程而未能畢業。
1981年後 開始成為自由作家,在當時的黨外雜誌,如「深耕」、「政治家」等寫稿。1984年3月12日創辦《自由時代週刊》(李敖總監,社長陳水扁),該雜誌社的口號是「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」,全力鼓吹民主自由在臺灣的開展,並申請18張雜誌執照,作為 《自由時代週刊》一旦被查禁時,得以繼續發行新刊物。
1986年並 發動「519綠色行動」,抗議國民黨政府在臺灣實行戒嚴三十六年。率先加入台灣民主黨,他一直看不起那種投機不敢打硬仗的號稱黨外。
1986年的6月2日,被當時的台北市議員張德銘控告違反選罷法,未經審判,鄭南榕就直接被捕入獄。
1987年1月,鄭南榕出獄。2月與陳永興、李勝雄等人共組「228和平日促進會」,並由陳永興醫師擔任會長,李勝雄律師擔任副會長,鄭南榕擔任秘書長,要求公佈歷史真相、平反冤屈、訂定228 為和平日。
1987 年4月在臺北市金華國中演講,公開主張臺灣獨立,大聲說出「我叫做鄭南榕,我主張臺灣獨立。」。同年11月9日,於民進黨第二屆全國代表大會會場散發鼓吹臺獨的書籍,而與當時立法委員朱高正起衝突,導致鄭頭部受傷流血。
1988年12月10日,在其所發行的雜誌上刊出旅日在台學者許世楷所撰寫的《臺灣共和國憲法草案》,12月底被控以妨礙公務、妨害自由等罪。
1989年1 月21日,鄭南榕收到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簽發「涉嫌叛亂」的傳票。同月27日,他出庭後公開宣佈「國民黨抓不到我的人,只能抓到我的屍體」,而開始在他所辦的雜誌社裡展開七十一天的自囚行動,拒絕出庭應訊。4月7 日,國民黨李登輝當局指示刑事組長侯友宜前往《自由時代週刊》雜誌社,準備拘捕他的時候,他即已準備好的汽油自焚而亡。同年5月19日,支持者於士林廢河 道舉行葬禮並在台北遊行,行經總統府前時,鎮暴警察以蛇籠、強力水柱驅散民眾,基層黨外黨工詹益樺亦自焚抗議而死。
他的妻子葉菊蘭,原在台灣最大的廣告公司擔任專業主管,但在鄭南榕自焚後,毅然轉換職場跑道,延續鄭南榕的精神,堅持台灣獨立、 捍衛言論自由,投入1989年立法委員的選戰,並連任四屆立委。
2000年民進黨執政後,因其行政歷練豐富,民意基礎深厚,先後擔任交通部長、客委會主委、行政院副院長、國民大會主席團主席,高雄市代理市長、總統府祕書長。葉氏並曾出書提及:「出版法的廢止,在法律上可能只是簡單一句話,但對有些人而言,卻是 用身家財產或是用最可貴的生命去爭取來的言論自由。」
1999年4月6日,在鄭南榕當時自焚的原址成立鄭南榕紀念館及基金會。
2007年4月4日,民進黨的中常會通過廢除4 月5日之蔣公逝世紀念日,改立鄭南榕自焚的4月7日為臺灣的「言論自由日」,要求行政院院長蘇貞昌儘快辦理。
2009年鄭南榕自焚20年後,當年年僅9歲的鄭氏女兒鄭竹梅在經過陳雲林事件後,重新思考父親鄭南榕 為言論自由殉道及爭取台灣獨立的精神,開始著手為父親寫書。
新聞標題
當年鄭南榕新聞自焚,由於仍是國民黨獨大階段,主要媒體皆以「叛亂」、「投擲汽油彈」稱鄭,但四月九日刑事組長侯友宜改口表示,所有錄影帶中沒有鄭 南榕投擲汽油彈的鏡頭。 以下是各報在所刊文字:
中華日報:因涉嫌叛亂,經台灣高等法院履次傳喚拒不到庭的自由時代週刊總編輯鄭南榕,昨天上午 因抗拒拘提,投擲汽油彈引發火災,於火警中喪生。
聯合報:鄭南榕抗拒拘提,擲汽油彈,火警中喪生。
四月七日中時晚報:抗拒拘提 鄭南榕自焚 在自宅投擲五枚汽油彈 起火燃燒喪命。
四月七日聯合晚報:據市警局高級官員表示,鄭南榕在引燃汽油彈後,似瘋狂狀態,除 向警方攻擊外…」
四月八日台灣時報:投擲汽油彈瘋狂頑抗,鄭南榕邀人同歸於盡。
四月八日台灣時報:內政部長許水德在立法院表示,「警方到了鄭宅按門鈴時,三樓即 丟出了十一枚汽油彈」
鄭南榕:獨立尚未成功,志士仍須努力!!!
(從維基百科及youtube轉載)